魯迅的“金不換”–文史–中國找九宮格交流作家網

魯迅平生寫稿習用羊毫,常用的羊毫叫“金不換會議室出租”。周建人在《略談關于魯迅的工作》里寫道:“‘金不換’,都是狼(黃鼠狼)毛做的小型的水筆,這種筆魯迅師長教師差未幾用了一世,我記不起看見他用過別種筆。”這是紹興“人鶴汀”出品的,據許廣平說魯迅的“金不換”:“年夜約選料唱工都比擬好,所以他在北平、上海,都不遠千里托人舞蹈場地購用。”

魯迅的這支金不換,就是他在“殺人如草不聞聲”的暗中時期的戰斗兵器。

1933年6月中旬,中公民權保證聯盟總干事楊杏佛,被藍衣社間諜暗害,魯迅的名字也被列進“黑名單”。但他絕不害怕,在給japan(日本)友人的信中,他宣佈:“邇來中國式的法西斯開端風行了。伴侶中已有一人失落,一人遭暗害。此外,能夠還有良小樹屋多人要被暗害,但不論怎么說,我還在世,只需我還在世,就要拿起筆,往回敬他們的手槍。”

同年,有人對魯迅停止人身進犯。魯迅以“金不換”語意雙關地諷刺道:“在《新儒林外史》里,還賞我拿一柄年夜瑜伽教室刀。在禮節上,我是應當致敬的,但在現實上……我并無年夜刀,只要一支筆,名曰‘金不換’。這也并不是在市場行銷不收盧布的意思,是我從小用慣,每支五分的廉價筆。”

魯迅愈到暮年,戰斗精力愈加茂盛。得病在床時,還托人從家鄉帶來一包“金不換”。惋惜寄到時,他曾經忽然長眠。昔時徐懋庸在其悼文《魯師長教師又有一比》里如許寫道:“‘舌戰瑜伽教室強權’,伏爾泰就是用了他的筆,對抗了十八世紀的法國當局和教會的強權,掃蕩了那時的社會上的一切穢丑的……魯迅師長教師也有如許一支筆,它的稱號叫做‘金不換’。”

毛澤東在延安陜北公學魯迅去世周年年夜會上,高度評價魯迅的感化:“他用他那一支又潑辣、又風趣、又無力的筆,畫出了暗中權勢的鬼臉,畫出了丑惡的帝國主義的鬼臉,他的確是一個高級的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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