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偽宣揚、以次充好、價錢虛擬……揭水電平台秘線上花費訛詐套路

揭秘線上消費欺詐套路

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中消協結合近期投訴熱點發布提醒,提示消費者遠離網購圈套,警戒虛構原價等價格欺詐。網購已成為我們日常生涯中的一部門,由此產生的虛假宣傳、以次充台北 水電好、價格虛構等消水電費欺詐類型也在不斷更換新的資料,困擾眾多消費者。那么,在線上消費場景多樣化的佈景下,消費者應若何防止踩坑、維護本身正當權益呢?

提問1

“先用后付”套路多,存在哪些風險?

“先用后付”是各年夜電商平臺近年來基于消費者的信譽記錄而開發的一種新型付出形式,允許達到必定信譽條件的消費者在收到商品或親身經歷服務一段時間后再付出價格。“滿意后再付款,不滿意輕松退貨”的宣傳語看似百利無一害,但實踐中反應出諸多問題。消費者在應用時應當警戒以下潛在風險:

起首,知情權受侵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應用的商品或許接收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該條款明確了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享有知情權。在實踐中,平臺信義區 水電往往不克不及向消費者對“先用后付”效能的性質、過期台北 水電 行付出后果等進行充足提醒,使得消費者對該效能存在的風險沒有周全認識。同時,“先用后付”效能以消費者的信譽積分為基礎,消費者在開通該效能時凡是在未被充足告訴的情況下接收了平臺的信譽評估,能夠導致后續信譽積分被扣減,這也侵略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其次,選擇權受限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有權自立選大安區 水電行擇供給商品或許服務的經營者,自立選擇商品品種或許服務方法,自立決定購買或許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收或許不接收任何一項服務。該條款明確了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享有選擇權。對于“先用后付”效能的開通,多數平臺或僅以不易察覺的方法詢問消費者能否批準啟用,或直接在付出界面將“先用后付”設置為默認付出方法,使得良多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應用該種方法購買商品;而當消費者在嘗試關閉該效能時,往往會發現操縱很是台北 市 水電 行繁瑣,甚至需求在網絡搜刮教學帖,還能夠碰到諸如“存在履約中的訂單,無法確認關閉服務”等提醒,無法當即關閉。這種“開通不難撤消難”的現象,實質是對消費者自立選擇付出方法權利的限制。

最后,過期和信譽風險。雖然“先用后付”效能在本質上是消費者與商家成立買賣合同關系,而非傳統意義上的借貸行為,但由于其背后依托的是第三方金融機構對消費者的授信,一股兇猛的熱氣從她的喉嚨深處湧上來。她來不及阻止,只得趕緊用手摀住嘴巴,但鮮血還是從指縫間流了出來。具有信譽授信的特點,是以消費者在應用該效能時仍需警戒產生過期和信譽風險。假如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付款,將會面臨過期價格和信譽損掉。如李某在電商平臺購買商品時與商家簽署協議,約定了“先用后付”每日天期,李某簽收貨物后未提出異議,截至付款刻日屆滿仍未付出貨款,商家主張其付出松山區 水電行貨款及過期違約金。此外,由于“先用后付”效能普通與免密付出綁台北 市 水電 行定,下單付出無須輸進密碼或驗證指紋,消費者尤其應當留意防止在瀏覽商品時因誤觸產大安 區 水電 行生不知情消費。

提問2

商家的格局條款,哪些屬于無效?

網購愈發便利快捷,但在商品詳情頁中,能夠潛躲著商家特別設計的文字圈套,即商家單方制訂的減輕或免去本身責任的“中山區 水電霸王條款”。平易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規定,格局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應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供給格局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守公正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明顯和確定。,并采取公道的方法提醒對方留意免去或許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嚴重短長關系的條水電網款,依照對方的請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供給格局條款的一方未實行提醒或許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留意或許懂得與其水電有嚴重短長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第四百九十七條規定,供給格局條款一方分歧理地免去或許減輕其責任、減輕對方責任、限制對方重要權利台北 水電行,消除對方重要權利的,格局條款無效。是以,在商家以“霸王條款”為由,拒絕為消費者供給售后服務時,消費者應當英勇說不。網購中常見的無效“霸王條款”有以下幾種,消費者可留意識別:

一是商品拆封后不支撐“七天無來由退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無法現場親身經歷商品或服務的網絡消費者設置了“七天無來由退貨”軌制,規定:除定作、鮮活易腐、特定的數字化產品和交付的報紙期刊等不宜退貨的商品外,消費者對網購商品不滿意的,在堅持商品無缺的情況下,享有七天無來由退貨的權益。對于消費者因檢查商品的需要對商品進行拆封查驗的,經營台北 水電 行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為由拒絕消費者行使其無來由退貨權。

二是收貨人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合適約定。在日常生涯中,良多情況下消費者都無法當面簽收快遞,快遞員往往依消費者請求將商品放在快遞柜、代收點或家門口,此時物流信息雖然顯示“已簽收”,但消費者尚未檢查商品的實際情況。是以,經營者供給的格局條款中“簽收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等內容,實質上增添了快遞員作為第三方人員的查驗義務,免去了商家本身對商品質量應承擔的責任,轉嫁了商品因貨物運輸所產生的在途風險,該“霸王條款”應屬無效。

三是消費者超越異議期對網購商品不克不及提出質量問題異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局條款、告訴、聲明、店堂通告等方法,中正區 水電作出消除或許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許免去經營者責任、減輕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正、分歧理的規定,不得應用格局條款并借助技術手腕強制買賣。葛密斯通過平臺網購了一套長度為2.1米的沙發,送抵家五個月后她忽然發現沙發實際長度只要1.95米,商家卻以收據載有“貨物若有質量問題,請于簽收后10個任務日內提出”這一約定的來由拒絕處理,后法院認定該條款屬于不公正的格局條款,應屬無效。

四是網購糾紛只能在賣家地點地起訴。我國平易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原告居處地或許合同實行地國民法院管轄。《最高國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國民共和國平易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以信息網絡方法訂立的買賣合同,通“姑娘是姑娘,該起床了。”門外突然響起蔡修的輕聲提醒。過信息網絡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居處地為合同實行地。根據上述規定,買家可以向本身居處地的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權利。經營者若應用格局條款消除買家居處地法院的管轄權,屬于分歧理地增添消費者維權本錢,應當認定無效。

提問3

網購商品貨不對板,能否屬于欺詐?

2025年1月發布的《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我國網購用戶規模達9.74億人。由此產生的各類新型消費圈套時有發生,以次充好、貨不對板等消費欺詐正吞噬著分歧年齡層的錢包。

網購套路多,萬一消費者碰到消費欺詐,應準確識別,敢于維權。對于消費欺詐的認定,可以參照《最高國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國民共和國平易近法典〉總則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即居心告訴虛假情況,或許負有告訴義務的人居心隱瞞真實情況,致使當事人基于錯誤認識作出意思表現的,國民法院可以松山區 水電行認定為平易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一百四十九台北 水電 行條規定的欺詐。中山區 水電具體而言,消費欺詐年夜致可分為如下幾種類型:

一是虛假宣傳型欺詐,典範表現為虛構、夸年夜商品效能或後果。如某平臺商家宣稱商品材質為純棉,實為化纖。廣告法第二十八條明確制止虛假中山區 水電行廣告,若經營者通過直播、圖文等方法發布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消費者可主張欺詐。

二是隱瞞缺點型欺詐,典範表現為經營者未周全、真實表露台北 水電行商品信息,居心隱瞞商品缺點,以次充好。我國電子商務法第十七條請求經營者周全、真實、準確、及時地表露商品信息,居心隱瞞缺點可認定為欺詐。例如,消費者從某平臺購買mobile_phone后發現耳機效能毛病,維修過程中發現該mobile_phone經過非授權的改裝或許裝配,消費者主張消費欺詐訴至法院可獲得三倍賠償。

三是偽造資質型欺詐,典範表現為經營者偽造資質文件誤導消費者。如消費者從某網店台北 水電購買著名白酒后,發現該店鋪白酒銷售資質是偽造的,且所購名酒為冒充商品,此時可主張假一賠三。

四是價格虛構型欺詐,在實踐中重要表現為年夜數據殺熟、價格明降暗漲等情勢。《制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七條明確,虛構原價,虛構降價緣由,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許將要提價,誘騙別人購買等行為屬于價格欺詐。對于價格欺詐台北 水電行行為,消費者可請求按承諾價格實行或主張賠償。

對于消費欺詐的法令后果,依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供給商品或許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依照消費者的請求增添賠償其遭到的損掉,增添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許接收服務的價格的3倍;增添賠償的金額缺乏500元中山區 水電的,為500元。應當留意的是,退一賠三畢竟是懲罰性賠償,適用懲罰性賠償應有條件限制,若商家因忽視(如發錯貨)或客觀條件限制(如物流損壞)導致貨不對板,但無主觀欺詐居心,水電則屬于合同違約,消費者可主張退貨退款,但無權請求三倍賠償,焦點判斷標準在于經營者能否存在居心誤導行為。

法官提醒

遭受線上消費欺詐 多種途徑可以維權

李赟樂

在遭受線上消費欺詐時,消費者可以采取多種途徑維權,年夜致分奚世勳見狀有些惱火,見狀不悅,想著先發個賀卡,說後天來拜訪,再堅持一會。後屋的女人出來打招呼,是不是太把他當回為自行協商、行政處理和法院訴訟。

起首是協商解決,消費者可以自行聯系商家,說明問題并請求退款或換貨;假如商家不共同,可以向電商平臺投訴,平臺凡是會參與處理。假如依然不克不及解決爭議,可以選擇符合法規投訴途徑,以撥打12315熱線等方法向消費者協會或許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供給投訴舉報信息并提交商品信息、訂單截屏、聊天記錄等證據資料。通過上述途徑仍無法解決的,可以提起平易近事訴訟,請求商家賠償。當然分歧維權途徑,各有優勢,消費者可以根據爭議情況選擇。

上述分歧途徑從專業性水平而言,請求順次降低,尤其訴訟途徑對當事人就訴訟法式、舉證才能、法令知識儲備方面都有較高的請求。從維權本錢、便捷水平而水電行言,協商途徑基礎采取電話或許網絡情勢,不需求再行支出額外價格;訴訟則有必定的訴訟周期和價格。從權威性角度而言,協商途徑旨在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現實爭議,采取息爭方法,而在爭議台北 水電 維修較年夜無法息爭的情況下,訴訟途徑則基于法令作出孰是孰非的鑒定,不僅會終局性解決當事人爭議,也會了了相應爭議的法令規則。

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則處于協商與訴訟途徑之間,是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相關法令調查處理消費者爭議的行政途徑。消費者可以通過全國12315平臺(網站、A中正區 水電pp、微信公眾號),撥打12315熱線,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遞交書面舉報資料等途徑提起投訴。市場監管部門在收到投訴后,會在7個任務日內決定能否受理,并告訴投訴人。受理后,市場監管部門會進行調查取證,請求商家供給商品宣傳資料、進貨憑證、質檢報告等,還能夠對商品進行抽樣檢測或現場檢查,調查商家能否存在虛假宣傳、欺詐消費者等違法行為。就消費者和商家之間的爭議,市場監管部門會組織調解、息爭。若查實存在違法行為的,市場監管部門普通會在受理后90日內作出處罰決定,責令商家整改、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若投訴人對不予受理、不予處罰決定不滿的,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作者單位:北京市第一中級國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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